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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現在是2018年2月)的10月15日(2013年),初認識她她叫譚明月,她在臉書上問我要來台中找我問我要不要,我寂寞了太久竟然毫不猶豫就答應了,因此她從桃園坐車下來台中找我,

當晚住在我租的地方並發生了性關係。我也不疑有她。想來實在太蠢了。她在去年2017年劈腿直到2017年的聖誕節她與他唱歌到半夜三點,我才因事態明顯才查出她劈腿事實。

也許是因為單身了一段時間失去了理性才會做了這個錯誤選擇,因為她得罪我很多的朋友,我也因此痛失了很好的朋友,此是其一。

她貪玩不願意好好工作,勸不聽很多事固執不接受他人意見甚至我的朋友勸她她不聽還罵我的朋友出言不遜此其二。

對神明不敬,講了也不聽,叫她洗完澡別光著身子在神明前走動或坐在前面這基本禮儀,神明面前索吻摸來摸去,此其三。

為了健康要她正常睡眠,講不聽,玩手機遊戲及聊天到半夜2-3點,怪我打呼吵醒我,此其四。

為了未來要她好好存錢,一起努力,她說存不了不願意存也不好好持續工作換了又換還一直往湯姆熊跑,此其五。

要她記帳知道錢浪費在哪,記了一陣子也沒審查自己花費就不記了,喜歡哈囉Kitty的東西卻不願好好工作亂花錢,此其六。

不願踏出始終只做洗碗,一天四小時整天喊累,做沒兩個月辭掉休息3-4個月,一直念她才勉強去找去做,家事不做都我在做,要人唸後才勉強做一下,此其七。

慾望多,哈囉Kitty之類都想要,如果沒有唸她就買了,有時候偷偷買了或是去湯姆熊用點數換了,此其八。

無聊時拼命傳貼圖,騷擾FB或Line好友,也加我的朋友,也在半夜騷擾傳貼圖給他們(半夜1-3點),此其九。

諸多情緒與失控問題,屢勸不聽,使得這五年來很少有真正開心的日子,如今放下了,感到輕鬆自在了,當然也該檢討自己為何會犯這樣的錯,此後不得再犯。

檢討:

        1.不要相信投懷送抱隨便上床的女人

       2.感情不要直接投入,必須謹慎小心

       3.手機簡訊公開化,可以隨時查看彼此手機,不做虧心事不怕對方看

       4.忌講不聽,不改惡習

       5.旁觀者清要去採納意見不要一意孤行

       6.不孝順得絕對有問題不接受

       7.不敬神明者,無法無天不接受

       8.吃牛肉、蛇肉、龜肉等有靈性的動物的不接受

       9.貪玩、不理財,好逸勿勞之輩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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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x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